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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农贸市场正常经营 加强管控举措

8月2日17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就目前乌鲁木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情况,举行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钟美文详细介绍了农贸市场的疫情防控工作以及消杀工作。

钟美文说,全市农贸市场都正常经营。农贸市场人员流动性大、接触频繁,是疫情防控的重要区域。乌鲁木齐市高度重视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护指南要求,制定防控方案、细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人员,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落实属地责任。区(县)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监督落实农贸市场开办方及场内经营者担负起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督查指导。

二是加强人员管理。加强市场管理者、经营者、进场交易者、运输车辆司机等重点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在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体温测量、信息登记、车辆消毒后方可入场,同时对入场人员数量进行分时段控制。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手部消毒等防疫要求,加强日常体温抽查,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区(县)卫生健康部门每周对市场管理者、经营者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方可上岗。

三是加大环境管理。保持室内聚集场所空气流通、定期消毒,每日开业前和闭市后对经营场所和工具等进行全面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加强对市场交易场所,特别是冷鲜产品交易场所等重点区域的环境以及冷冻产品的监测和管理力度。加强市场防疫设施配备,对垃圾分类处理、及时清运。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同时,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提高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处理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方面问题,加大对进口食品特别是肉类、水产品、果蔬等冷鲜食品核酸抽样检验力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及时科学应对突发状况。

(记者 赵雅敏 编辑 郭世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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