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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5月1日起实施 市场监管更加严格

昨天上午,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梧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对《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今天上午,记者专门来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该《条例》出台对广大消费者以及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的影响。

《梧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分五章,包括总则、规划建设、经营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共三十五条,明确了适用范围、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农贸市场规划、市场防疫要求等内容。工作人员表示,该《条例》出台明确了市场经营者和开办方的相应义务和权利,也给监管部门提供了法律依据。针对市场乱象能够更好地依法执法,更好地监管。

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和合同监督管理科科长 陈启豪:“农贸市场里面也确实存在很多影响到群众购物的乱象,但是我们在实际的监管执法工作中,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也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使我们只能停留在劝导教育这个层面,所以我们也比较被动。《梧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颁布以后,一方面它使到市场开办方对于自己应该履行什么管理职责,以及经营者应该履行好哪些义务,都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规定,我们可以对照条文,对市场的一些乱象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除教育引导外的进一步规范,对于累教不改的行为进行处罚,做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于农贸市场的长效管理来说是有非常大的作用。”

目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开始对市场经营者和开办方进行《梧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 宣传,要求他们严格按照《梧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内容执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表示,他们将会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整治和管理的力度。

陈启豪:“下一步,我们做好《条例》的宣传,让广大的市场开办者和市场经营者能够知法懂法,让他们把落实《条例》作为一种自觉的行为。我们作为市场监管部门会加大对农贸市场监管力度,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违反《条例》规定的,我们会进行教育,若仍然违反,我们将进行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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