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秤“三码一封”政策已于2026年1月8日起正式实施,从该日起,所有新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贸易结算用电子计价秤均需符合新规要求 。
2026年1月8日:《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正式施行,生产企业不得再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开壳锁机、一秤一码、三码一封”技术要求的电子秤 。
2027年1月8日:全面强制执行,所有在用电子计价秤(除网联电子秤外)必须满足新规要求,原有型号经检定合格的可使用至2027年1月7日 。
2030年1月8日:为网联电子计价秤设置的过渡期截止日,此后所有在用电子秤均须完全符合新规 。
目前(2026年4月),市场监管部门已全面启动监督检查,重点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违规行为,确保市场平稳过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