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产品分类

联系我们

深圳市深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400 059 2068

手机(微信):18129918580  13392192523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龙城大道31号金地凯旋广场4栋3502

网址:www.sinxinit.net


潍坊又一农贸市场纳入规范化管理 全力保障“菜篮子”安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潍坊又一农贸市场纳入规范化管理 全力保障“菜篮子”安

发布日期:2020-07-23 作者: 点击:

玄家朱茂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商户(右)免费发放周转筐。

提起潍坊市区的农贸市场,很多人会想到南下河市场、十甲农贸市场,而在高新区玉清东街与银枫路交叉口以北路东,同样有一处大型的农贸市场——玄家朱茂农贸市场,这里集农贸市场与大集为一体,从生鲜果蔬到日用百货,应有尽有。7月16日,记者了解到,为规范市场管理,提升城市品质,自今年7月份开始,由专门的管理公司入驻市场,从原来以大集为主调整为“天天”市场,并对市场进行统一管理,为商户统一配备货架、周转箱,建立快检室,改善了市场环境,为潍坊市“菜篮子”工程添砖加瓦。

分区划分统一规范化管理

“一三六八”,这是玄家朱茂大集的日子,每逢大集,高新区、寒亭区、奎文区甚至潍城区的居民都会前来赶集,市场从早上一直热闹到中午。7月6日,恰逢玄家朱茂大集,除了展厅内摆满了摊位外,展厅外也被服装、日用品等摊位占满,大集上随处可以听见各种叫卖声、讨价还价声。在2号展厅内,记者看到,虽然摊位摆放有序,但前来赶集的商户都统一将货物摆在地面上,一些摘出来的菜叶子、玉米皮等也随意得摆放在地面上,显得非常凌乱。

7月16日,记者再次来到市场,展厅内不见了随地摆摊的商户,所有商户们按照经营种类的不同,按区域分布,并且使用了统一的货架和周转箱,不管是水产区还是瓜果蔬菜区,货物被整齐地摆放在货架上,摊位周边没有乱扔乱放的现象。行走在不同区域间,既不用担心踩到果皮烂叶,挑选物品时也不用蹲下起来,非常方便。“原来这里主要是大集,现在我每天从早上5点来,一直营业到晚上8点。”蔬菜摊主栾先生表示,他的摊位上各类蔬菜种类有40多种,基本上可以满足市民日常的购买需求。

在市场北门出入口处,设有专门的警卫室和市场管理办公室,“原来大家更多的是知道这里有大集,市场内的很多商户也习惯于大集时来摆摊。自从接管农贸市场后,我们要求商户们每天都来摆摊经营,从大集逐渐调整为天天市场,经过这一段时间的观察,我们发现效果非常明显,现在每天早晚来市场购买的居民都特别多。”市场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为给消费者提供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他们专门配备了专职的保洁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公共部分由保洁人员清扫,摊位卫生按照“五包”要求由商户清扫。保洁人员当天收市后清扫冲洗,做到场内无过夜垃圾,市场内所有摊位在当天收市后要刷洗干净,定期用消毒液擦洗。市场坚持每周一次灭蝇、灭蚊、灭蟑螂、灭菌等防疫消杀,对防疫消毒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从源头建立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据悉,玄家朱茂农贸市场占地50亩,建有5个交易大厅,是集合蔬菜瓜果、粮油干调、水产生鲜、土产熟食等多个品种的零售市场,农副产品一应俱全。市场主要辐射高新区和寒亭区,市民在这里可以实现一站式采购。从原来的“懒散”管理,到如今的规范化管理,目前该市场已经成为我市的又一大“菜篮子”。

作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问题如何保障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为此,市场内特意设置了快检室,每天进入市场的蔬菜、水果、畜禽类等产品,市场检测人员均需要按照要求进行抽样检测,并在公示栏公示,抽检结果建立台账备查。对检出不合格蔬菜等农产品的情况,将及时上报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检出不合格产品后,对同一批次产品进行销毁。抽检一次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得入市经营:两次不合格的,三年内不得入市经营;三次不合格的,终生禁止入市经营。市场将通过公示栏将退市情况对外公布。市民从市场上购买的产品,也可以送到快检室进行免费检测。

同时,市场管理方还制定了《食用农产品检测制度》、《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责任制度》、《食用农产品准入制度》、《违禁商品检查和清退制度》等管理制度,对经营者的义务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从源头上保证食品安全。

其中,规定经营者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应主动报备食用农产品产地信息;没有产地证明的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时,入场经营者应主动向市场申请检测。入场经营者应向市场提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包括自检合格证明),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质量安全认证有效证书复印件,以及近一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必须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才能销售。经营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提供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否则不得销售。经营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应出具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安全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否则不得销售。


本文网址:http://www.sinxinit.net/news/3267.html

关键词:

近期浏览:

相关产品:

相关新闻:

首 页        |       关于我们        |       解决方案       |     产品与服务       |        客户案例       |       新闻资讯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中科深信       |

联系我们

微信:18129918580     13392192523

电话:4000592068

研发中心: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城大道31号龙城金地中心3502

生产中心:东莞市凤岗镇东深二路66号天安数码城N2栋1202


微信公众号

抖音号

  • 在线客服
  • 联系电话
    18129918580
  • 在线留言
  • 手机网站
  •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