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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2022年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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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2022年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12-27 作者: 点击:

根据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市监〔2022〕10号)和《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市监〔2022〕32号),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连乡振组〔2022〕2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改善农贸市场环境秩序,加强农贸市场规范管理,促进消费提质升级,释放发展活力和内需潜力,决定对连平县12个农贸市场(附件2)进行升级改造。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要求,按照“设施达标、功能完善、运营规范”的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效能,促进消费提质升级,释放内需潜力。

二、工作目标

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对我县列入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行动3年计划的12家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确保12月底前全部完成升级改造工作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连平县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实施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谢石庭(副县长)

副组长:刘东亮(县府办党组成员)

黄 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叶 天(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

陈标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林文发(县市场物业管理局负责人)

成 员:叶晓峰(县文明办副主任)

黄胜青(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熊丰见(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均望(县房屋拆迁工作办公室主任)

黄波涌(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周明朗(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副主任)

蓝青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谢新育(县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李 波(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曾 勇(县市场物业管理局副局长)

李静静(县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领导小组下设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负责对各有关镇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事项进展的督查督办、指导和验收等工作,以及负责日常材料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专班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班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陈标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蓝青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林文发 (县市场物业管理局负责人)

成 员:尹文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

吴洪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股长)

曾慧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股长)

欧阳永平 (县市场物业管理局股长)

刘伟忠 (县市场物业管理局副股长)

刘燕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余盛鹏 (县财政局工作人员)

钟海崇 (县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 )

周景通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股室负责人)

马 鑫 (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员)

李安琪 (县自然资源局股长)

四、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

(一)工作任务

各有关镇政府要围绕市场的规划建设、基础设施(采光和空气质量、地面建设、场内墙身建设、供水、用电、排水、排污、消防、公厕设置、车辆停放等)、经营设施(经营布局、摊档台建设、摊档台面积、烧腊档、熟食档、半成品档等)、管理设施(公用设施、购物指引、检测设施、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卫生等)、制度建设(消防安全管理、商品管理、卫生管理等)等方面,扎实开展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具体建设标准要求,按照《广东省农贸市场综合治理指导规范(试行)》(附件1)执行。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场按照更高标准开展智慧化建设管理,推动农贸市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二)进度安排

1.制定方案部署阶段(2022年4月份—5月中旬)

(1)制定实施方案。

各有关镇政府要因地制宜,细化目标和任务,制定辖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升级改造实施方案》)。

(2)形成“一场一策”。

各有关镇政府要根据每个农贸市场实际情况,于5月20日前制定市场升级改造具体方案,形成“一场一策”,明确改造内容和时间计划,并确保在2022年12月20日前完工。

各有关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具体方案和升级改造图纸需经工作专班审定后,填写好《河源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备案表》(以下称《备案表》,附件3)。经申报单位(或市场业主)盖章的《备案表》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具体方案、升级改造图纸(各一式两份)于5月20日前送达工作专班,报县政府签署意见,由工作专班按规定报送市领导小组留存。

2.升级改造推进阶段(2022年4月—2022年12月中旬)

(1)各有关镇政府依照“边发动、边改造、边提升、边推进”的方法,因地制宜、因场施策,统筹负责开展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

(2)省、市、县领导小组将从4月起分别组织对各有关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开展实地指导和督促检查。同时,按照《广东省农贸市场综合治理指导规范(试行)》的要求,对各有关镇农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督导。

3.总结阶段(2023年1月上旬)

(1)各有关镇政府对照《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自查,形成工作报告报工作专班。

(2)省政府将按照各地报备的《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和《备案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验收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县领导小组将汇总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提交工作报告。

五、职责分工

(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切实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资金投入到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资金主要来源是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的美丽圩镇建设资金。加强组织保障、充实人员力量,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属地管理、层级责任和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负责所辖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制定和实施所辖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负责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提前安排临时经营场地并做好相关协调管理工作。

(二)各县直有关单位

1.县文明办:结合创文工作,负责提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创文具体要求,协助县工商信局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指引(标准),参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审核、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2.县发改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协助配合好项目立项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相关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统筹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等有关财政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用于推动辖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4.县住建局:负责指导、监督新建、改建、扩建农贸市场的安全评估及其附属设施相关责任单位按图施工,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依职责牵头对新建、改建、扩建农贸市场工程实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

5.县工商信局:负责指导市场开办者进行市场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引导条件较好、升级改造意愿强烈的市场开办者开展更高标准的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依职责对升级改造的市场进行联合督导。

6.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统筹开展县属国有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属国有企业探索参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有效方式和途径。

8.县市场物业管理局:负责协助各有关镇政府制定和实施所辖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负责所管辖的市场升级改造前的清场工作,与属地镇政府制定临时摆卖点方案,协调并理顺与原市场租户的搬迁和安置工作。督促指导县城德兴市场业主对德兴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结合创文、创卫等工作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协调升级改造期间相关工作。依职责对升级改造的市场进行联合督导。

9.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督促指导农贸市场开办者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依法开展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农贸市场依法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依法依职责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查处。依职责对升级改造的市场进行联合督导。

10.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中新建、扩建、改建的用地审批事宜;指导各有关镇政府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依职责对升级改造的市场进行联合督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县委县政府2022年重点工作,省政府也已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列入2022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各有关镇政府及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抓总,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紧密配合,确保工作目标按时保质完成。

(二)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各有关镇政府、县各有关单位要在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部署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完善分级分工工作机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全面落实辖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任务,确保农贸市场既“换新装、增颜值”,又“强心脏、优服务”。

(三)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各有关镇政府、县各有关单位要立足职能,相互支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升级改造工作扎实推进。市场升级改造期间,各有关镇政府可通过在周边道路、闲置场地等区域划定临时经营场地或错峰改造等方式,引导商户持续经营,确保市民生活不受影响。要确保农贸市场在保供稳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杜绝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和场内经营者的现象发生。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的力量,多渠道、多维度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社会知晓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全民特别是市场开办(管理)方、场内经营户对升级改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其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认真总结,巩固成效。各有关镇政府要指定专人(联络员)负责,加强工作情况报送,自2022年4月份起,每月25日前将辖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统筹推进情况、升级改造情况、资金支持保障情况等)报送工作专班〔联系人:吴洪标(粤政易同名),联系电话:4321103〕。工作专班将抓好工作成果固化,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农贸市场规范化发展。

本文网址:http://www.sinxinit.net/news/6028.html

关键词:农贸市场,智慧农贸市场,农贸市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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