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产品分类

联系我们

深圳市深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400 059 2068

手机(微信):18129918580  13392192523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龙城大道31号金地凯旋广场4栋3502

网址:www.sinxinit.net


电子秤新规:强化集贸市场监管,打击计量作弊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电子秤新规:强化集贸市场监管,打击计量作弊

发布日期:2025-12-29 作者: 点击:

01新规背景与重要性

为进一步规范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强化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管,以及严厉打击通过电子计价秤进行作弊和“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对《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发布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4号。该《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 修订宗旨

现行《办法》自2002年由原质检总局制定发布以来,经过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的条款修正,已成为规范全国集贸市场经营活动的有力武器。该《办法》不仅详细规定了计量器具管理、商品量计量管理以及计量行为的监督管理要求,还明确了集市主办者、经营者、计量检定机构以及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各自职责和罚则。在过去的二十年间,《办法》对于维护集贸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起到了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推动了集贸市场内计量行为的规范化。

针对近年来集贸市场内出现的不法商家“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问题,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加强计量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现行《办法》中可能存在的不完备之处,以适应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压实集市主办者的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者的行为,并加大对相关计量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更有效地打击集贸市场内使用作弊秤、“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

02《办法》适用范围

《办法》的适用范围涵盖了全国范围内的集贸市场经营活动。这包括了对计量器具的管理、商品量的计量管理、以及计量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活动。同时,《办法》也明确了集贸市场的定义,即由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主办的,入场经营者向集市主办者承租场地,进行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商品的集中交易活动。

03集市主办者的管理职责

◇ 制度建立与执行

集市主办者需建立并实施集市计量管理制度,负责核验、更新和公示经营者的相关信息,以便消费者查询。这样不仅有助于主办者对经营者的有效管理,也为消费者在维权时提供便捷的查询途径。同时,集市主办者需确保经营者正确、合法地使用计量器具。

◇ 诚信管理与责任

是进一步规范了集市主办者与经营者签订的入场经营协议内容。协议中明确禁止经营者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以及其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同时规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为主办者处理计量作弊行为提供法律依据。主办者需建立诚信体系,处理计量违法行为,配合监管。

是将“公平秤”的概念扩展为用于公平复核的计量器具,并要求主办者合理布置这些器具,确保它们摆放在显著且便于消费者使用的地方,并予以明确标识。

四是强化了集市主办者的诚信计量管理责任。主办者被要求建立健全的诚信计量管理体系,并组织经营者进行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以提升市场的整体诚信水平。

五是明确规定了主办者对于计量违法行为的处理责任。一旦发现经营者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或其他不合格计量器具,主办者必须立即制止,不得包庇或纵容违法行为。

六是明确了主办者在处理纠纷时的配合义务。当消费者和经营者因商品量计量结果产生纠纷时,主办者有责任及时介入处理,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计量调解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04经营者行为规范

是要求经营者必须正确、规范地使用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单位,并负责对其所配置和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妥善的维护管理,以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经营者需定期检定,禁止使用不合格器具。

是规定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特定要求,即经营者必须定期将计量器具送至当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并在计量器具数量、状态发生变化时,及时向集市主办者报告。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国家已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对于国家限制使用的计量器具,经营者必须遵守相关法规。此外,经营者还必须确保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已经过检定,且在检定有效期内,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是针对电子计价秤等计量器具的监管难题,特别增加了对经营者行为的规定,包括禁止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禁止破坏计量器具的准确度或篡改数据、禁止破坏或损坏计量器具的铅(签)封,以及禁止使用铅(签)封已损坏的计量器具。

是强化了经营者的诚信计量责任,要求其做出诚信计量承诺,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05计量违法行为惩处强化

现行《办法》对集贸市场内的计量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足,难以产生足够的威慑效果。为此,新修订的《办法》引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执法依据,不仅增列了处罚情形,还大幅提高了处罚力度。具体来说,新规提升了处罚力度,罚则依据法律法规,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惩罚。

明确新规中,集市主办者若未建立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受到处理。针对集市主办者未按规定对计量器具进行登记、备案、更新,以及未妥善管理“公平秤”等行为,罚款上限从原先的一千元大幅提升至一万元。对于经营者未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或利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进行欺诈的违法行为,处罚上限也相应地从一千元调整为一万元。此外,新规还明确指出,集市主办者若发现经营者有计量违法行为却未及时制止,甚至包庇、纵容此类行为,将面临最高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罚款上限可至十万元。

06创新性管理理念

新修订的《办法》为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管带来了创新性的管理理念。新规引入诚信计量、数字化管理,提升监管效能,实施智慧监管。

是创新地将诚信计量管理体系融入集贸市场监管,赋予集市主办者此项职能,以建立红黄牌警示制度等方式,对违法失信经营者进行公示与惩戒。对于那些计量失准且拒不整改,或利用计量失准进行强买强卖的经营者,将依据合同和制度追究其责任,甚至清退出集市。二是鼓励集市主办者免费为经营者配备经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并推动集市数字化升级,推广使用具备智能网联防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这种集约化、数字化的管理模式,不仅提升了市场监管的效能,也为智慧监管的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强化信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将建立相应的诚信计量管理制度和评价标准,并定期公开评价结果,以实现对集市计量工作的分级分类监管。


本文网址:http://www.sinxinit.net/news/6976.html

关键词:

近期浏览:

相关产品:

相关新闻:

首 页        |       关于我们        |       解决方案       |     产品与服务       |        客户案例       |       新闻资讯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中科深信       |

联系我们

微信:18129918580     13392192523

电话:4000592068

研发中心: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城大道31号龙城金地中心3502

生产中心:东莞市凤岗镇东深二路66号天安数码城N2栋1202


微信公众号

抖音号

  • 在线客服
  • 联系电话
    18129918580
  • 在线留言
  • 手机网站
  • 在线咨询
    欢迎给我们留言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姓名
    联系人
    电话
    座机/手机号码
    邮箱
    邮箱
    地址
    地址